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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603083) -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603083CIG(603083)2025-05-28 10:0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待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上海剑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也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9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权证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以及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