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本指引")及《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董事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