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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3010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301093HUALAN NPM(301093)2025-05-30 12:17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负 责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和服务工作,包括收集提供相关资料、制作相关议 题的研究报告、初审相关议题和起草委员会议案等。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专业会计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