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30109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内部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 (一)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事项,需要按照本 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二)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