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30165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海通"或"本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 航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对公司进行 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点,主要包括募集资金管理的总体要求、专户存储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变更审 批程序以及监督管理机制等关键环节。本次培训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 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训对象的问题等形式,加深了培训对象对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培训人员:刘怡平、强强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