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旅B股(900929) - 锦旅B股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6月6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选任、履职等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修 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 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选任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 书。 第五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 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