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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集团(600824) - 益民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600824YIMIN GROUP(600824)2025-06-06 10:47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 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必须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