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688619)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上市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 何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