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688619)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并计算;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性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 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1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