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001258)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国枫律证字[2025]AN048-6 号 GRANDWAY 国枫律师事务所 致: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据此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国枫律证字[2025]AN048-6号 Grandway Law Offices 本所律师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 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并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