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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生物(00301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003017DAYANG BIOTECH(003017)2025-06-06 12:0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所及经办律师仅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并不 对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 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 项有关的报表、数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 本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引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浙江大洋 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生物")的委托,担任 公司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