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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000731SCMF(000731)2025-06-09 08: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成员,对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 事)候选人王勇先生、王霜女士、何琳先生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潘 志成先生、梁清华女士、曹麒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 了认真审阅,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 定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勇先生、王霜女士、何琳先生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潘志成先生、 梁清华女士、曹麒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