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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众科技:天元律所关于捷众科技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09-06 07:34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京天股字(2023)第 301-4 号 致: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 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京天股字(2023)第 301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 ...
捷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5 14:01
公告编号:2023-101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秋根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23-101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根 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 中的发行底价,具体如下:原方案中"发行底价拟定为 11 元/股。最终发行价 格将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 (如询价)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
捷众科技: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公告
2023-09-05 14:01
公告编号:2023-104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底价的 议案》,调整了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发行底价,具体如下: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 --- | | 发行底价拟定为 11 元/股。最终发行 |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 | | 价格将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 | 价,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 | 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 | 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 | | 价结果(如询价)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 | 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 | | 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 价结果(如询价),并参考发行前一定 | | | 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红岩、江乾坤、张望望 2023 年 9 月 5 日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 ...
捷众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5 14:01
公告编号:2023-102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根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25 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 公告编号:2023-102 5.会议主持人:蔡新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 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公司 ...
捷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05 14:0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103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 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调整本次 发行底价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红岩、 ...
捷众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08-23 14:01
目 录 |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 | 1—2 | 页 | | --- | --- | --- | --- |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 | 3—7 | 页 | | 三、证书附件……………………………………………………… 第 | 8—12 | | 页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8289 号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捷众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捷众 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捷众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 ...
捷众科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2023-08-23 14:01
公告编号:2023-094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 均不低于 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和《关于更正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公告编号:2023-09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
捷众科技: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2023-08-23 14:01
目 录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 3—4 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 5—11 页 四、证书附件………………………………………………………第 12—16 页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9048 号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0-2022 年度以及 2023 年 1-6 月)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二、管理层的责任 捷众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捷众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明细表独立 ...
捷众科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08-23 14:01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 | | 二、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第 3—8 页 | 三、附件 ……………………………………………………………第 | | 9—13 | 页 | | --- | --- | --- | --- | |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 9 | 页 | |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 第 | 10 | 页 | |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 …………… 第 | 11 | 页 | | (四)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第 | 12-13 | 页 | 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9046 号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公司)管 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23 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
捷众科技: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2023-08-23 14:01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 1—6 页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 7—14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8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9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4 页 | | | | 四、证书附件…………………………………………………… 第 73—77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3〕9047 号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