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guo Chemical(60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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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09-18 09:2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212 号 关于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六国化工,A 股 证券代码:600470; 邢金俄,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 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4 号)、 《关于对邢金俄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55 号)(以下合 称《行政监管决定》)查明的事实,2023 年 4 月 6 日,安徽六国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兴化工)、安徽省颍上鑫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鑫泰化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对鑫泰化工的 2403.69 万元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华兴化工,公司未及时对该关联交 易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才对相关情况 进行描述。 公司相关关联交易未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行为违反了《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第 ...
关于对邢金俄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2024-09-10 12:05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130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25934173000 名 称 关于对邢金俄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55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邢金俄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2023年4月6日,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国化工")与关联方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兴化工")、安徽省颍上鑫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泰化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六国化工对 鑫泰化工的2403.69万元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华兴化工,六国化工未及时对该关联交易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3年年度报告中才对相关情况进行描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 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邢金俄: 你作为六国化工董秘,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 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要求你于2024年9月25日10时携带有效身份 证件到安徽证监局(合肥 ...
关于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9-10 12:05
关于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6日,你公司与关联方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化工")、安徽省颍上鑫泰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泰化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六国化工对鑫泰化工的2403.69万元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华 兴化工,你公司未及时对该关联交易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才对相关情况进行描述。上述 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 定。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你公司应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 生。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1301 分 类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发 ...
六国化工:六国化工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9-09 09:58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4-045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深刻吸取教训, 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违法行为再 1 次发生。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 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 不停止执行。" 《关于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 54 号)、《关于对邢金俄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55 号),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 ...
六国化工(600470)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3 07:3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70 公司简称:六国化工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 / 171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陈胜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胜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先龙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 ...
六国化工: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8-23 07:35
股票代码:600470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公告编号:2024-044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9 月 13 日(星期五) 至 09 月 23 日(星期一)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 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641610207@qq.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 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9 月 24 日下午 15:00-16:00 举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 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的 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 ...
六国化工:六国化工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8-23 07:35
股票代码:600470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公告编号:2024-043 二、 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主要产品 | 1 6 | 2024 年 | 至 | 月平均 | 2023 年 | 1 至 | 6 | 月平均 | 变动比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售价(元/吨) | | | | | 售价(元/吨) | | | | | | 磷酸二铵 | | | | 3,416.86 | | | 3,492.39 | | | -2.16 | | 复合肥 | | | | 2,433.76 | | | 2,677.15 | | | -9.09 | | 磷酸一铵 | | | | 3,275.82 | | | 3,561.26 | | | -8.02 | 三、 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量(吨) | 价格变动情况 | | 价格波动对营业成本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元 ...
六国化工:法律意见书补充版
2024-08-20 10:25
= 天天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4 第 02072 号 致: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下称"公 司")委托,指派刘倩怡、冉合庆律师(下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 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大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及其 ...
六国化工:六国化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20 09:44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470 证券简称:六国化工 公告编号:2024-042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23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2,766,09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5.453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胜前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
六国化工:法律意见书
2024-08-20 09:44
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 天天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等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8月 20日 14:30 在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胜前先生主持。 E3 天禾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4 第 02072 号 致: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下称"公 司")委托,指派刘倩怡、冉合庆律师(下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 行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