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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惟盈基金份额转让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
2024-02-01 10:08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4—00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惟盈基金份额转让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议 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20,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惟盈基金)份额并 签署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述合 伙协议》。 2020 年 12 月,惟盈基金召开 2020 年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浙江弘晟科技 有限公司、兰州博超物资有限公司、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共青城鸿创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受让有限合伙人杭州 浙商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惟盈基金中的认缴出资份额;同 意全体合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1-31 10:11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4—00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957.740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3%,购买的最高价为 6.00 元/股、最低价为 4.4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人民币 28,503.64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及股权激励计划,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1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1-26 10:11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600516 公告编号:2024-00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卓、党锡江、徐鹏、舒文波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 议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 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 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1-08 09:04
公司于近日获悉方大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方大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30,708,590股股票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省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 | | | 是否为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名 | 是否为控股 | 本次质 | 售股(如 | 是否 | 质押起 | 质押到 | | 占其所 | 占公司 | 质押融 | | 称 | 股东 | 押股数 | 是,注明 | 补充 | 始日 | 期日 | 质权人 | 持股份 | 总股本 | 资资金 | | | | (股) | 限售类 | 质押 | | | | 比例 | 比例 | 用途 | | | | | 型) | | | | | | | | | 方大 集团 | | 130,708 | | | 2024 年 | 2029 年 | 中国银 行股份 | | | 经营发 展需要 | | | 是 | ,590 | 否 | 否 | 1 月 4 日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1-03 09:38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4-00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及股权激励计划,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1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 2023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方大炭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
方大炭素: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方大炭素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2023-12-27 11:4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10028 号 致: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北京德恒律 师事务所接受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 派李哲律师、王冰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7 11:4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方大炭 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 范运作》和《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两名。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 对监事会日常事务负责,负责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聘 请的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7 11:4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经营管 理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管理公司的充分权利,负 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及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 副董事长一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 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和罢免,选举时董事一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7 11:43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3-10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 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601,570,96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40.2550 | | 比例(%) |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 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7 11:4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方大炭素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 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 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 织工作。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 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 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