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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公司章程(草案)
2023-12-28 09:5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三年十二月 中国·北京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3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集团"或"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23-12-28 09:52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一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三年十二月 中国·北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公司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 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17649F。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8 09:52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43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修订的原因 | |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 | | --- | --- | | | 净资产; | | |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 | | | 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 | |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 | | | 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 | |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 |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 |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六)对 | | |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12-28 09:5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对所议 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形成讨论意见。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构成、议事规则及职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定期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两名 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召集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原则上专门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情况紧急 需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免于按照前款规定的通知时限执行。 第四条 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可根据情况采用现场方式、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 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召开,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 式,每名独立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为确保会议审议事项涉及信息的充分、完整,独立董事可 要求议案涉及的相关人员列席专门会议,并在会议上进行解释说明。该等列席人员对议案没有 表决权。 第七条 独立董事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3-12-28 09:5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程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负责人(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负责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3-12-28 09:52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 5 号楼一层贵宾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19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2 09:22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2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2,784,54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0.3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由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 5 号楼一层贵宾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
江河集团: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河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2023-12-22 09:2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629 号 致: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 东大会,并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 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5号楼一层贵宾室召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于大股东进行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公告
2023-12-20 09:21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40 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江河源办理股份质押融资及股份解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 如下: 1. 本次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近日,江河源与杭州辉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杭州辉岩") 办理了股份质押融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进行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江河源"或"大股东")持有江河创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份约 31,564.5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6%,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河源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累计质押 15,181 万股(含本次质押及解质押股份数量),已累计质押股份数量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48.10%,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0%。 | 股东名称 | | | 江河源 | | | --- | --- | --- | --- | ---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23-12-06 10:08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一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河医疗与江河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重要内容摘要: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江河康健医 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江河医疗")拟与大股东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下 称"江河源"或"大股东")签订《关于首颐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公司结合首颐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下称"首颐医疗"或"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继续看好标的公司的发 展前景及投资价值,且目前标的公司已启动上市准备工作,公司拟继续持有标的 公司 11.41%股权(下称"标的股权"),但如标的公司未能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合格上市,公司将根据首颐医疗经营情况,仍有权要求江河源继续回购 公司持有的标的股权。 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河医疗与大股东江河源签订了《江 河医疗与江河源关于首颐医疗之股权转让协议》(下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 持有首颐医疗 9.4643%的股权(对应目前股权比例为 11.41%),根据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大股东不可撤销地向公司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