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gho(60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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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江河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19 09:2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 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 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安全、经济、便 捷的网络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可或要求的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条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1-19 09:2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和《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公司章程
2024-01-19 09:2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一月 中国·北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集团"或"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2024-01-19 09:2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河创 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行为以及融资行为 的决策按照公司相应的专门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第(三)、(四)项外,公司非日常经营交 易事项应综合考虑下列标准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或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1-19 09:2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江河创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公司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1.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由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2024-01-08 09:1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01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8 日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 理黄敏先生的书面辞任申请,黄敏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黄敏先生的辞任申请自送达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黄敏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 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3-12-28 09:5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 人数。 独立董事因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工作规 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 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公司负责内审的审计监察部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是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3-12-28 09:5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河 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 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章程中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负责人(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3-12-28 09:5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河创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 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负责人(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负责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工作 规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 ...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09:5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42 2023年12月28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 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 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和治理需要,对以下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 《江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