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ZBANK(601916)
icon
Search documents
浙商银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3-28 12:16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施浩为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三)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 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1 (四)《银 ...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3-28 12:1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 年 3 月 |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范围 报告组织范围:本报告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部分,涵盖子公司部分内容。为便于表 述,在报告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浙商银行""我行""本行""我们"表示。 报告时间范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部分内容超出上述范围。 报告发布周期:每个财务年度。上一年度报告发布于 2023 年 3 月。 本报告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经过审计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其他数据 来源于浙商银行内部文件和相关统计。部分内容、数据适当追溯以前年份。 报告参照标准 本报告编制遵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 任的意见》《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金融机 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 ...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8 12:16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9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在杭州以现场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高强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 自出席,书面委托张范全监事出席并代为表决,彭志远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 自出席,书面委托吴方华监事出席并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会议由郭定方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 ...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8 12:16
公司代码:601916 公司简称: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
浙商银行: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3-28 12:16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400267 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商银行")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86 (10) 8518 5111 Fax Internet kpmg.com/cn 出来带导卡会讲话的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 ...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3-28 12:16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利润分配方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董事会同意按 照 2023 年度本公司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国会 计准则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140.85 亿元的不 低于 30%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建议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按 2023 年度审计后净利润的 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14.71 亿元。 (二)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 号)规定, 按照风险资产期末的 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 52.79 亿元。 (三)以届时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人民币 1.64 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 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兑人民 ...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8 12:16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志方、王国才、汪炜、许永斌、傅廷美及前述独立董 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 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 和 上海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关 规 定, 确 保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勤 勉 尽 责 地 履 行 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浙商银 1 /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志方、王国才、汪炜、许永斌、 傅廷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8 12:1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i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86 (10) 8518 5111 Fax Internet kpmg.com/cn 半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 : 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浙商银行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 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 ...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8 12:1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2023 年 3 月 27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本 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 2023 年度境内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2023 年 度境外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统称为"受聘会计师事务所")。 一、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审计工作质量 2023 年,受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审计准则的规定, 按照审计计划设计了相应的程序,对本行财务报表及与财务 1 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 ...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3-28 12:16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86 (10) 8518 5111 Fax Internet kpmg.com/cn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t with the - - - - - - -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400268 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于 2023年 6 月 诵讨 A 股配股所获得的募集资金及于 2023 年 7 月通过 H 股配股所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