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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4 12:11
| 证券代码:603081 |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 公告编号:2024-036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530 |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孙)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 司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655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 20 亿元.。截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345 亿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 ...
大丰实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2:11
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大丰 实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18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42 元,共计募集资金 539,75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5,240,510.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74,5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12:1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 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 注册会计师 13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4-24 12:1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指经股东大会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24 12:11
| |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一、 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2:11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2023 年度 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费忠新、顾江、王石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 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2023 年度,公司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独 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亦未与公司存 在重大持股关系;独立董事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未有 重大业务往来,亦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企业任职;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附属企业不存在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保荐等服务的关系 ...
大丰实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4 12: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实业"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大丰实业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8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42 元,共计募 集资金 539,75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5,240,510.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为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4 12:1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证券代码:603081 |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 公告编号:2024-03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530 |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4-24 12:11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4-24 12:1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 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 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