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ZHOU AGS MEDICAL TECHNOLOGY CO. (68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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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杰思(688581)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4-22 13:30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实施本 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不限于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方式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公 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2 13:30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12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0:30 时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时百明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 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2 13:29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23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04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 区兴中路 389 号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5 年 04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 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张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张承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总经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22 13:29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14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 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适用于年度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12.9.1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4-22 13:27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 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一、本次增资概述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17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优化全资子公司杭安医学的资本结构,同时 建立健全杭安医学的长效激励机制,提升杭安医学的运营及管理效率、可持续发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杰思")的全 资子公司杭安医学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安医学")的注册 资本拟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5,5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或"本次交 易")。杭安医学本次拟增加的资注册资本将由杭州鼎亮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鼎亮")出资认缴,公司放弃本次增资 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杭安医学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 90.9091%,杭安医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4-22 13:27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5-04-22 13:27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序号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 | --- | --- | --- | --- | --- | --- | | | | | 股票数量(股) | 总数的比例 | 例 |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 16,089 | 100% | 0.02% | | (3人) | | | | | | | 合计 | | | 16,089 | 100% | 0.02% | 4、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 ...
安杰思(688581) - 关于安杰思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5-04-22 13:27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1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大厦 10 楼 | 目录 | | ---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 | | | 信息披露》 | | --- | --- | --- | --- | | 19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20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21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22 | 本所 | 指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 | 23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 24 | 本法律意见 | 指 | 本份《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安杰思医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 |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4-22 13:27
证券简称:安杰思 证券代码:688581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思""公司"或"本 公司""上市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
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4-22 13:27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25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含子公司)的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 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同时正在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 联系。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向 69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