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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股份:2025一季报净利润-0.71亿 同比下降102.86%
同花顺财报· 2025-04-25 15:27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报告期指标 | 2025年一季报 | 2024年一季报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3年一季报 | | --- | --- |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000 | -0.1000 | -100 | 0.1600 | | 每股净资产(元) | 5.64 | 6.45 | -12.56 | 7.82 | | 每股公积金(元) | 3.96 | 3.96 | 0 | 3.96 | |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07 | 0.75 | -109.33 | 2.12 |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 - | - | - | | 营业收入(亿元) | 4.68 | 5.22 | -10.34 | 5.78 | | 净利润(亿元) | -0.71 | -0.35 | -102.86 | 0.57 | | 净资产收益率(%) | -3.55 | -1.54 | -130.52 | 2.10 | 数据四舍五入,查看更多财务数据>> 三、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本次公司不分配不转赠。 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大流通股东 ...
民和股份(00223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5 14:4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山东民和 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职工董事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董事长。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
民和股份(002234)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5 14:4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
民和股份(002234)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4:4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 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民和股份(00223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4:4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形式。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 ...
民和股份(002234)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4:4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投 资和交易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确保工作规范、 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 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做 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股东大决议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关于 投资、交易及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 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由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 ...
民和股份(00223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5 14:42
第一条 为保障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民 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 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 ...
民和股份(00223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5 14:42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总经理的责任、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职权及分 工、总经理办公会等内容。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 总经理若干,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包含职工代表董事)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法》178 条规定情形的人员,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 ...
民和股份(002234)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4:4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三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及子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 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 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银行账户印鉴等。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作为 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 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四)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等 各类经济协议,包括销售、采购等经济合同等。 (五)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等。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管理, 保障公司印章在使用中的规范性、安全性,避免因印章使用不当给公司带来不良 影响及损失,结合公司运转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 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