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ing Zhacai(00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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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榨菜(00250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 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使用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 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重大事项信 息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公 告或重大事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 座谈,接受媒体采访,对政府等外部报送等方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 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八 ...
涪陵榨菜(00250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 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 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 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 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 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 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 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 括职工代表董 ...
涪陵榨菜(002507) -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前提 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 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 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投资理财活动 (外币账户除外)。 第二章 投资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投资理财的管理原则: (一)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保值增值"的原则,理财产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以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 (二)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投资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 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 供财务资助,也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 公司。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投资; (三)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 ...
涪陵榨菜(00250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 1 -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 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办 ...
涪陵榨菜(00250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 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条 为了提高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是指足以影响年报使用人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年报的其它内容做出正确判断的 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和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 ...
涪陵榨菜(00250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 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六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若出现《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4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退 休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 ...
涪陵榨菜(002507)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 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 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 (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 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出资与其他境内、外实体新设由公司控股合资、合作公司 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实体; (四)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五)长线股票、债券、基金投资; (六)委托经营或与 ...
涪陵榨菜(002507)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 构承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 举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应至少有一名独立 ...
涪陵榨菜(002507)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 证券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 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 1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 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 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
涪陵榨菜(002507)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党委会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