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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高纳: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25 10:55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钢研高纳"或 "上市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 限售股的限售起始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1 日,限售期限为 36 个月,本次申请解除 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25,931,92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775,137,713 的 3.3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4 月 1 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股东减持行 为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 ...
钢研高纳_.4.1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披露版)
2024-03-19 06:1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1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02 号)(以下简称"审 核问询函")已收悉。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 师")根据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需会计师说明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 况说明如下: 问题 2 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为 32,009 万元,主要系 2018 年对外 收购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形成。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说明相关商誉的形成过程、资产组认定情 况;结合行业景气度、资产整合效果、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说明商誉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充分,是否与资产组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环境 相符;(2)结合商誉计提减值可能给公司经营稳定性、未来发展产生的重大影 响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会计师对以上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相关商誉的形成过程、资产组认定情况;结合行业景气度、资产整 合效 ...
钢研高纳_.3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4-03-19 06:14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一年一月 1 | 一、 | 《问询函》第 | 3 题 6 | | --- | --- | --- | | 二、 | 《问询函》第 | 5 题 27 |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3-31 层,邮编:100020 23-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 R. China 电话/Tel:+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86 10 6568 1022/1838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已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
钢研高纳: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2-29 09:58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4-008 钢研高纳坚持"成为世界一流的高端装备制造业所需金属新材料与制品供 应商"的愿景,产品定位于"各种高温合金、耐蚀合金、铝、镁、钛精密铸造 产品,变形高温合金、粉末高温合金、金属间化合物等新型高温材料产品,并 逐步形成板、管、丝、带等特种镍基变形合金材料及制品的生产基地,产品逐 步实现由材料、毛坯向零部件延伸",战略目标为建设高温合金材料单项冠军。 成为国际航空、航天、石化市场铝、镁、钛、高温合金铸造产品的龙头企业, 保持并提升国内航空、航天、燃机用变形高温合金、粉末高温合金、金属间化 合物等新型高温合金盘锻件产品的龙头和技术领先地位。逐步成为国内 3D 打印 高温合金粉末材料、特种镍基板、管、丝、带材料及制品的产业基地。公司积 极稳妥推进产业建设的步伐,贴近客户打造产业基地,初步完成以北京为总 部,六省七市十厂的产业布局。 二、秉承中国钢研科技创新,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秉承中国钢研 60 余年科技创新传统,保持高强度技术研发投入,同时 拥有"变形高温合金涡轮盘"和"粉末高温合金涡轮盘"两个省部级科技创新 团队。累计获得国家发明奖 9 项 ...
钢研高纳: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9 11:11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1 月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6 号 新时代大厦 6-8 层 邮编:100034 电话:+86-10-66091188 传真:+86-10-66091616 网址:http://www.zhongzi.com.cn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或"公司")委托,指派贾向明、吴楠律师(以下简称 "承办律师")担任钢研高纳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特别法律顾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并结合公司《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钢研高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9 11:11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孙少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
钢研高纳: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05 09:26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钢研高纳"或 "上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 的限售起始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9 日,限售期限为 48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数量为 85,3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 月 10 日。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 ...
钢研高纳: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1-03 10:35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4-003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综 合评估,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天运")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 年。 中天运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 责,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 ...
钢研高纳: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二)
2024-01-03 10:35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之法律意见书(二) 2024年1月 HT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方 邮编:100034 电话:+86- 网址: http://www.zhongzi.com.cn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 释 ズ…… | | --- | | 正 文 | |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批准与授权 . | | 二、解除限售条件及其满足情况 . | | 三、结论和意见 |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简称 | 含义 | | --- | --- | | 钢研高纳/公司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所、中咨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8年修订) | | 《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年修订) | | 《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48号) | | 《国有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办法》 |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E 资发分配(2006) ...
钢研高纳: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1-03 10:33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 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进行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相关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激励计划对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相关激励计 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监事会对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