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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UAN ZHIHUI(30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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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元智慧(30064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6 00:07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负有保荐责任,保荐机构 和保荐代表人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 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 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 ...
正元智慧(30064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6 00:07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委员独立、 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同时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通过内审部实现其对董事会、投资者以及其他与组织有利益 关系的外部组织的义务。审计委员会对内审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 1 名。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
正元智慧(30064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16 00:07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正元智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内部审计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进行独立 监督和评价,以确定其是否遵循了公司的方针、政策和计划,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 程序与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地使用了资源,是否正在实现公司的目标。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 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相关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章 机构和内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内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 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 办公 ...
正元智慧(30064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6 00:07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 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决 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 ...
正元智慧(3006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6 00:07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
正元智慧(30064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6 00:07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协助 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 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一般多 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
正元智慧(30064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6 00:07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 办法》)、《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 力。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构成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 1 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
正元智慧(300645) -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12-16 00:07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召集 职责的,可委托其他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召集。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 调,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纪 要的起草等工作。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 会的决策行为,保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决 策与运营效率,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总 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根据业务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决定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要事项。对需要由董事会讨论审议的事 项,总经理办公会形成初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参加成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总经理助理及其他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将相关议案提交总经理办 公会集体讨论,科 ...
正元智慧(30064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2-16 00:07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 障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适用本制度相关规定,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50% 的控股子公司除外。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规 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 在主营业务范围以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 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 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 水平; (四) 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
正元智慧(3006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2-16 00:07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二章 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配偶计划买卖公司股票及其 1 衍生品种的,应在买卖前3个交易日内填写《买卖公司证券联系单》(附件1), 将买卖计划提交给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收到联系单后,应检查公司信息披露 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于联系单所计划的交易时间前予以回复。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收到董事会秘书的回复前,不得擅自进行公司证券的交易行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 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