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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06 09:02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 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董 事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0 | | 第一节 | 监 事 30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1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2 | | (一)利润分配原则 | 33 | ...
新强联: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12-06 09:0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新强 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强联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80 号)同意批复,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46,351 股,发行价格为 106.21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9,999,939.71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9,205,708.44 元(不 ...
新强联: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06 09:02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 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
新强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06 09: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件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 证券代码:300850 | 证券简称:新强联 | 公告编号:2024-06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61 |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 |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
新强联: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6 09:02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3161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5 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 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
新强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2024-12-06 09:02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和监督管理,进一 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新强联回转 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 ...
新强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2-06 08: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 证券代码:300850 | 证券简称:新强联 | 公告编号:2024-06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61 |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 |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 2023 年 4 月 17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0 日止。2023 年 12 月 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期间,共有 1159 张"强联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 计转股数为 2993 股,根据转 ...
新强联: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12-06 08:58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 证券代码:300850 | 证券简称:新强联 | 公告编号:2024-06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61 |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 |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 2021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 币 2066.04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