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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08 10:14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 有忠实义务。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八条 董事提出辞职在 ...
华骐环保: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3-08 10:14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数额较大,结合投资项目信贷计划安 排,经董事会批准,可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专用帐户,但应确保同一投资项目的 资金须在同一专用帐户存储。公司 ...
华骐环保: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3-08 10:14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 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本制度所称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 ...
华骐环保: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03-08 10:14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们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2、独立董事候选人操家顺先生、黄治权先生、夏永芹女士的任职资格、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 司法》《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操家顺先生、黄治权先生、夏永芹女士为公司 第 ...
华骐环保: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08 10:14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则》 | | | | --- | --- | --- | --- | | 6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独立董事制度》 | | | | 7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关联交易制度》 | | | | 8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 10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 | | 11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内部审计制度》 | | | | 12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投资者关系 ...
华骐环保: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操家顺)
2024-03-08 10:14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4 提名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操家顺为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 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 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
华骐环保: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4-03-08 10:14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 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 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
华骐环保: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3-08 10:13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 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并且符合以下 ...
华骐环保: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08 10:13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安徽华骐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 ...
华骐环保: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1-16 10:0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计转增 49,549, 85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32,132,956 股。 截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32,132,956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95,400,3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2.20%;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6,732,65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7.80%。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根据公司招 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该等股份的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1 起 36 个月。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9 名,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马鞍山市安 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工大资产"或"控股股东")及其 8 位一致行动人王健、郑俊、郑杰、王爱斌、刘光春、胡一强、李明河和兰萍,其 中王健、郑俊、郑杰、王爱斌、胡一强 5 名股东为公司现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