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Ampron Technology (3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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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2-12 11:08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同创伟 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培龙"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创伟业"),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 本次权益变动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 ...
安培龙(301413) - 简式权益变动书
2025-02-12 11:06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培龙 股票代码:3014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10128 号南山软件园东塔楼 805 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 88 号光启 未来中心 A 座 45A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一致行动人):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培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 8288 号大运软件小镇 75 栋 2 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 ...
安培龙(30141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现场检查报告
2025-02-11 10:14
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对安培龙 2024 年有关 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2 现场检查报告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 | √ | | --- | --- | --- | |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明细表 | | | | 及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实地察看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等。 |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 4 ...
安培龙(301413)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2025-02-07 10:26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培龙"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创伟业"),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 人同创伟业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6.58%下降至5.57%。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及权益变动进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 ...
安培龙(301413)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2025-02-06 09:00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同创伟 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创伟业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5日,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培龙"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创伟业"),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
安培龙(301413) - 301413安培龙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50124
2025-01-24 07:44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 | 2025 年 1 月 22 日 16:00-17:00 腾讯会议 | | --- | --- | | | 2025 年 1 月 23 日 09:30-10:30 公司会议室 |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 | 张延洪 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者关系经理 彭碧泳 女士 | | | 问题 1:请介绍一下公司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的主要下游应用场景以及后 | | | 续在该领域的发展展望? | | | 回复:公司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产品包括 PTC 热敏电阻器、NTC 热敏电 | | | 阻器及温度传感器,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家电、汽车、光伏、储能、充电桩、 | | | 通讯以及工业控制等领域。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 | | 产品共实现营收 万元,占营收比为 51.62%,较去年同期增长 22.77%。 34,162 | | | 产品具体应用领域情况如下: | | | (1)在家电应用领域:公司将充分利用与美的集团大客户合作带来的品牌 | | | 效应,加大与格力、TCL、海尔、海信、长虹等其他国内知名家电客户 ...
安培龙(301413) -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23 10:50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若军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经过半数董事推举, 由董事张延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3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5.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 ...
安培龙(301413)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23 10:50
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同创伟 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培龙"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创伟业"),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 人同创伟业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8.41 ...
安培龙(301413)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23 10:50
EYE FIT = 2 : 1 : 1 DIAL LAW FIRM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 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 (0755) 8826 5288 网址(Website): 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5)第022号 致: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法律文件以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 ...
安培龙(301413) -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01-13 09:50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9日、2025 年1月10日、2025年1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书面询 问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