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高速: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投资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在事前对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了解,认为投资沪渝高速公路 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有助于壮大公司主业规模,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改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 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同意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