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600067CITYCHAMP DT(600067)2024-03-08 11:2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第六条 董事会是公司担保行为的咨询和决策机构,公司一切担保行为,须 按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 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1)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2)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 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