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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股份:红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先认可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出售印染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 我们认为《关于出售印染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方式公允。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售标的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整体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 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议案 的事先认可声明》之签字页 )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先认可声明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年 12月 6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议案 的事先认可声明》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 DV 2027 年12月 日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