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投股份: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关于哈投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接受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汪晓雪、李宁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 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全部文件、资料的 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了独立、客观、公证的查验,并据 此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