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投股份:哈投股份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要求,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在任独立 董事彭彦敏先生、姚宏女士、张铁薇女士分别出具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 性自查报告》,结合公司核查情况,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并非"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四、公司独立董事并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查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 五、公司独立董事并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经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并非上述人员,亦未在上述业务相关单位任职。 公司附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 公司、哈尔滨正业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