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 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 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 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天(蓉)意字第 27 号 致: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 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 技术开发区双华路三段 580 号公司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成都)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