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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高股份:《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605086LYKL(605086)2023-12-13 08:47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 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非独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龙岩高 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