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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能申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以及 内部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我们作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严谨、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的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