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Huiyuan Optical Communications Co.,Ltd.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五章 附则 1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选举过半数通过, 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