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 提交公司董事会。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全部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出具独立意见,着力促进董事会进一步提 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