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撒: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 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 公司聘请,委派经办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