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陵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上市公司"或"公司")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金陵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1 号)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7,924,528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36 元,共计募集资金 749,999,998.08 元。 本次发行涉及相关费用为 7,367,708.7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742,632,289.33 元。2024 年 3 月 25 日,该项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