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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_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 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问询问题。 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3〕120150 号 请发行人关注再融资申请受理以来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 等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该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 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请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对问询函的 回复,回复内容需先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本所 2 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本问询函要求披露的事项, 除按规定豁免外应在更新后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补充,并以楷体 加粗标明;要求说明的事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无需增加在募 集说明书中。保荐人应当在本次问询回复时一并提交更新后的募 集说明书。除本问询函要求披露的内容以外,对募集说明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