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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002841CVTE(002841)2024-01-03 03: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发展的 长远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 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 并报董事会备案。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 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