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钧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钧达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或"发 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9 号)的核准,公司已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76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2,7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