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