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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康股份: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三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以及《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采 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 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数,股东既可 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者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 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者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或者监事。 第三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者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