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亚康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致: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亚康股份")委托,就公 司本次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权(以下简称"本次赎回")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