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达药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诚达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达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 导期内,对诚达药业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174,035 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72,522,105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96,696,140 股。其中: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