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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期限不得超 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 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不用于其 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且上述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崇 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