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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以及《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深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 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已知悉该重大事项; (四)其他发生重大事项的情形。 公司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