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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_2024年4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国 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交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