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或"公司")创业板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对航新科技不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127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2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50 亿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 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 ...